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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四川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补充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10-30 452次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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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参赛单位:

2020年四川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即将举行,按照国家体育总局《科学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推动体育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》以及省体育局、省卫健委联合印发的《2020年四川省青少年体育竞赛办赛参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》相关要求,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:

一、比赛时间地点:

时间:2020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

地点:四川省江油中学

二、报名

(一)请各参赛队伍报名时,必须填写规范报名成绩(报名成绩格式以99:99.99上报),无报名成绩的参赛队伍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,按报名无效处理,不得参加比赛。

(二)请各参赛队报名认真缜密,如运动队或运动员无故弃权,故意延误比赛,将取消后续赛次所有项目比赛资格,并视情节通报全省。

(三)运动队或运动员弃权,须在当场比赛结束30分钟内,由本队领队或教练员  提交本场次的弃权书面材料。

(四)运动员在比赛当中未达到参赛标准或未游完全程,将不记录成绩。

(五)运动员训练热身时,不得佩带划水掌、脚蹼等,否则将对运动员所在单位通报批评,由此造成他人运动员不得参加当日所有项目的比赛,对其所在单位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罚,运动员训练热身时,必须按要求游进和冲刺练习,否则将对运动员及所在单位进行处罚,如多次违反取消代表队本次比赛参赛资格。

(七)比赛期间运动员因病弃权,可免于处罚(须出医院诊断证明书或赛场内医务人员出具的证明。

(八)凡拒绝兴奋剂检查的运动员,按有关规定处罚。

(九)凡参赛的学校和俱乐部,必须是本年度在四川省游泳协会注册,获得会员资格的单位。

(十)竞赛日程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整。

三、报到

(一)各参赛队请于10月30日下午16:00前在四川省江油中学游泳馆报到,并进行运动员参赛资格审查、采集指纹和照像。在10月30日上午9:00开始资格审查,18:00前完成资格审查,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的以下证明方可参赛:

1.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(比赛前30天以内);

2.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(单据复印件包含往返途中);

3.第二代身份证原件;

4.学籍证明(须加盖教育部门学籍专用章);

5.参赛代表队赛风赛纪及安全责任书,盖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公章。

6.严格按照省体育局、省卫健委相关要求,切实做好队伍防疫工作。各参赛队报到时须提交并出示《2020年四川省青少年体育竞赛市(州)各参赛代表队赛风赛纪及安全责任书》《各参赛队疫情防控预案》《各参赛单位近14天的体温监测表》(加盖市州体育局公章)和健康码(需彩色打印10月30日当天的),不提交相关文件或健康码显示非绿色的运动队不得参加本次比赛。

(二) 各参赛队教练员报到时,须出示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或四川省游泳协会颁发的专业培训证书。

(三)资格审查只接受教练或领队带队进行资格审查,要求各个参赛队提前组织好运动员,以参赛队为单位统一进行资格审查。

(四)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报到另行通知。

四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各参赛队在赛区的食、宿需统一封闭式管理,食宿费用:每人240元/三天,食宿地点为:四川省江油中学(如需转帐,请各代表队于报到前将本代表队食宿费用汇入以下指定银行,并带上转账凭证)转账时请注明“2020年四川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食宿费”。银行帐户名:四川启美实业有限公司;

银行帐号:51001658991059000729   
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游仙支行。

五、为加强运动队管理,确保运动员参赛安全,请各参赛队配备好领队、教练员和工作人员。

六、为保证疫情防控的有效性,本次比赛谢绝观众、家长观赛,请各参赛队提前通知各位家长及随队人员,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

七、请各参赛队自备足量的口罩、肥皂(洗手液)、消毒剂等防疫物品,切实做好本队的防疫工作。

     八、联系人

联系人:徐  刚

电  话: 13880010351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大会组委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盖章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年9月  日


2020年四川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补充通知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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