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参赛单位:
2020年四川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即将举行,按照国家体育总局《科学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推动体育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》以及省体育局、省卫健委联合印发的《2020年四川省青少年体育竞赛办赛参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》相关要求,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:
一、比赛时间地点:
时间:2020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
地点:四川省江油中学
二、报名
(一)请各参赛队伍报名时,必须填写规范报名成绩(报名成绩格式以99:99.99上报),无报名成绩的参赛队伍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,按报名无效处理,不得参加比赛。
(二)请各参赛队报名认真缜密,如运动队或运动员无故弃权,故意延误比赛,将取消后续赛次所有项目比赛资格,并视情节通报全省。
(三)运动队或运动员弃权,须在当场比赛结束30分钟内,由本队领队或教练员 提交本场次的弃权书面材料。
(四)运动员在比赛当中未达到参赛标准或未游完全程,将不记录成绩。
(五)运动员训练热身时,不得佩带划水掌、脚蹼等,否则将对运动员所在单位通报批评,由此造成他人运动员不得参加当日所有项目的比赛,对其所在单位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罚,运动员训练热身时,必须按要求游进和冲刺练习,否则将对运动员及所在单位进行处罚,如多次违反取消代表队本次比赛参赛资格。
(七)比赛期间运动员因病弃权,可免于处罚(须出医院诊断证明书或赛场内医务人员出具的证明。
(八)凡拒绝兴奋剂检查的运动员,按有关规定处罚。
(九)凡参赛的学校和俱乐部,必须是本年度在四川省游泳协会注册,获得会员资格的单位。
(十)竞赛日程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整。
三、报到
(一)各参赛队请于10月30日下午16:00前在四川省江油中学游泳馆报到,并进行运动员参赛资格审查、采集指纹和照像。在10月30日上午9:00开始资格审查,18:00前完成资格审查,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的以下证明方可参赛:
1.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(比赛前30天以内);
2.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(单据复印件包含往返途中);
3.第二代身份证原件;
4.学籍证明(须加盖教育部门学籍专用章);
5.参赛代表队赛风赛纪及安全责任书,盖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公章。
6.严格按照省体育局、省卫健委相关要求,切实做好队伍防疫工作。各参赛队报到时须提交并出示《2020年四川省青少年体育竞赛市(州)各参赛代表队赛风赛纪及安全责任书》《各参赛队疫情防控预案》《各参赛单位近14天的体温监测表》(加盖市州体育局公章)和健康码(需彩色打印10月30日当天的),不提交相关文件或健康码显示非绿色的运动队不得参加本次比赛。
(二) 各参赛队教练员报到时,须出示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或四川省游泳协会颁发的专业培训证书。
(三)资格审查只接受教练或领队带队进行资格审查,要求各个参赛队提前组织好运动员,以参赛队为单位统一进行资格审查。
(四)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报到另行通知。
四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各参赛队在赛区的食、宿需统一封闭式管理,食宿费用:每人240元/三天,食宿地点为:四川省江油中学(如需转帐,请各代表队于报到前将本代表队食宿费用汇入以下指定银行,并带上转账凭证)转账时请注明“2020年四川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食宿费”。银行帐户名:四川启美实业有限公司;
银行帐号:51001658991059000729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游仙支行。
五、为加强运动队管理,确保运动员参赛安全,请各参赛队配备好领队、教练员和工作人员。
六、为保证疫情防控的有效性,本次比赛谢绝观众、家长观赛,请各参赛队提前通知各位家长及随队人员,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
七、请各参赛队自备足量的口罩、肥皂(洗手液)、消毒剂等防疫物品,切实做好本队的防疫工作。
八、联系人
联系人:徐 刚
电 话: 13880010351
大会组委会
(盖章)
2020年9月 日